新疆公安医院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方案
根据《新疆公安医院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的有关规定,现制定面试方案如下:
一、面试对象
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入围面试的应聘者,具体名单已在网上公布。
二、面试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贯彻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确保面试客观、公正、有效。面试工作由新疆警察学院组织实施,新疆警察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。
三、考场人员配备
面试设1个考场,设面试评委7名,监督员1名,记分员1名,核分员、记时员1名,面试考场联络员1名,考场引导员1名,候考室联络员1名,休息室工作人员1名。
四、面试时间
面试时间为2013年11月23日,上午10:00。
五、面试地点
1、面试考场地点:新疆警察学院一号教学楼302室(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,乘52、922、526、701、304路农机校站下车)
六、面试人员需携带:身份证原件、笔试准考证和40元面试费。
七、面试形式:结构化面试,面试时间为10分钟,满分为100分。
八、面试程序
1、面试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提前30分钟到面试候考室进行资格审核,交面试费,查看面试分组。
2、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后组织面试人员按报考职位抽签,等待面试。
3、工作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将面试人员引入面试考场。
4、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考场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,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。
5、面试结束,面试人员退出考场,在休息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。
6、记分员和核分员计算每一位面试人员成绩,采用所有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计算出其余评委的的平均分(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),即为面试人员的最后成绩。
7、当日面试结束,全部面试成绩计算完毕且经主考官、监督员审核通过后,由主考官当场公布面试成绩。全部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、新疆警察学院网上公布。
九、面试安排:
2013年11月23日上午
十、注意事项
1、面试人员缺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,又不能证实真实身份的不得参加面试。
2、面试人员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(上午9:30(北京时间)未到者)。
2013年11月19日